土地使用与管理 2026-05-22 09:28:18 来源:中房网
- 城市:江苏
- 颁发时间:2026-05-18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日期:2026-05-18
-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 类别:土地使用与管理
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规定的通知》(锡政规﹝2012﹞4号)及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相关要求,结合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和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本计划编制具体遵循以下三点原则:
(一)统筹兼顾原则。强化规划引导,聚焦重点片区发展,统筹考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和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其中经营性用地,特别是商品住宅用地,按照“盘供平衡”的原则实施有序供应。
(二)节约集约原则。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加大存量用地盘活,结合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工作,创新用地政策推进产业升级、空间提质和城市更新,引导混合用地、实施多元供地、盘活低效用地、开发闲置土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产出效益。
(三)有保有压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民生短板用地,推动产业升级、民生改善,限制产能过剩及重复建设项目,推动土地资源向高质量发展集聚。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供应总量。我市市区今年计划供应总量244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50公顷,工矿用地846公顷,仓储用地62公顷,住宅用地189公顷(商品住宅188公顷,租赁住宅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85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8公顷,特殊用地10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0公顷。
(二)供应布局。市区土地供应2446公顷,其中商服用地50公顷(由市区统筹供应,不细化至各区);商品住宅用地188公顷(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适时调整),租赁住宅1公顷。
1、梁溪区:145公顷,其中商品住宅45公顷,工矿仓储4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25公顷,交通运输29公顷;
2、锡山区:733公顷,其中商品住宅4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3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132公顷,交通运输309公顷;
3、惠山区:789公顷,其中商品住宅18公顷,工矿仓储2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47公顷,交通运输426公顷;
4、滨湖区:239公顷,其中商品住宅42公顷,工矿仓储11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4公顷,交通运输64公顷;
5、新吴区:49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40公顷,工矿仓储23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38公顷,交通运输157公顷。
三、计划编制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结构。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增加土地资源配置的统筹性、精准性和高效性,土地供应向重点发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和重大项目倾斜,促进城市能级品质双提升。
(二)优化产业结构。顺应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工业用地兼容、多用途混合开发,促进产业用地功能复合、配套共享、优地优用、空间焕新,更好满足新质生产力多元空间需求,精准保障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用地需求。
(三)切实改善民生。推进轨道交通场站、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综合开发利用。推动老旧住区改造、公服设施配套建设,补齐民生短板。
四、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强化计划统筹。加强供地计划与市场需求衔接,合理安排供地节奏与时序,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特色产业用地实行清单管理,应保尽保。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园林、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合作,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区政府应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壤污染调查、文物勘探、管线迁改等工作,加快前期攻坚,确保计划实施。
(三)强化全程监管。加大数字赋能,推动“规储供用登”一体化管理。加大供后监管力度,加强市场动态监测监管。构建节约用地长效机制,实施“数据得地”。
(四)强化跟踪评估。定期跟踪各区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其中经营性用地计划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优化。
本计划自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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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住房价格288指数
(2023-02)1571.9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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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自持物业转为可销售物业项目地价评估和土地出让金计收规则》《广州市工商业用地使用权续期管理试点方案》等配套文件的通知
- 2关于印发《上海市城乡建设用地基准地价(2026年)》的通知
- 3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关于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资源有关支持政策(2026版)》的通知
-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的意见
- 5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
- 6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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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关于印发《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大力优化营商环境20条重点举措(2026版)》的通知
- 9海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10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